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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预算管理办法》解读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中国地震局 时间:2020-08-10 【字体:

      2018年12月13日经中国地震局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地震局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印发。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办法》,现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办法》修订背景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是财政的核心,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正式颁布,在预算管理制度、预算信息公开、预算控制方式等方面均有较大调整。近年来,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出台,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中国地震局党组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顺应国家预算制度改革总体趋势,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深化发展财务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发展与财务管理体系。2017年,印发实施预算管理改革方案,提出建立预算管理、预算增长、预算编制、重大项目管理、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六大机制。印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项目库管理办法,开展地震专业标准定额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预算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18年,印发落实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促进预算管理从重投入向重绩效转变,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近日,印发进一步推进内控建设、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通知,强化发展与财务管理基础,防范财务运行风险和干部廉政风险。

  2008年我局印发《中国地震局预算管理办法》,多年来在保障和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我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原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要重新修订。为此,2018年全国地震局长会议明确将修订《办法》作为年度重要任务。郑国光局长强调,预算管理是确保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地震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和加强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此次预算管理制度的修订是落实中央预算管理要求、深化中国地震局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预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起点。要压实预算管理责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从“重预算安排”向“重绩效管理”转变,切实防范财务运行风险和干部廉政风险。与此同时,2017年以来发展与财务领域一系列改革措施及制度文件的出台既对《办法》修订提出了具体要求,也为《办法》修订确立了目标方向。发展与财务司于2018年5月启动《办法》的修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了原管理办法中与现行国家预算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的条款,在广泛征求局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立了办法的框架结构和主体内容。

  二、《办法》主要特点和基本内容

  《办法》修订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预算管理职责界定更加清晰。完善简政放权、责权一致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界定了发展与财务司、其他内设机构、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职责分工,做到“发展与财务司管两头,业务司管中间”。二是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更加明确。落实预算单位和局内设机构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单位法人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措施,建立预算执行内部约束与激励机制。三是预算管理范围覆盖更加全面。落实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单位所有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自有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综合反映单位各项资金的运行,特别强调预算单位在收到地方财政预算批复后15日内报中国地震局备案,这既是落实中央预算管理要求,也有利于局党组做出准确决策。四是预算管理更加注重“绩”与“效”。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单位所有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办法》共10章52条。按照预决算闭环管理及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对预算管理进行全链条规范。大体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二章共十个条款,明确修订依据、基本定义、基本内容、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二部分为第三章到第七章共三十三个条款,明确全链条预算管理中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剂、部门决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工作流程。第三部分为第八章到第十章共9个条款,明确预算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和生效日期等。

  三、把握落实《办法》的关键环节

  落实《办法》要抓住关键环节,准确领会文件要求。一是在预算管理责任方面,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各局属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管理主体,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各内设机构是本领域预算管理主体,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领域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二是在预算管理范围方面,要按照简政放权、权责一致要求,明晰各主体预算管理范围,发展与财务部门负责总体统筹、总量平衡和宏观管理;其他内设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领域预算管理基础性工作,确定本领域项目投入的指导性意见,开展重大计划和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局属单位根据业务指导意见,组织本单位项目预算编报,依据重大计划和重点项目实施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管理。三是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要坚决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国地震局预算绩效管理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预算绩效意识,确保用3年时间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

  制度的效用在于执行。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要抓好“三个结合”。一要将贯彻落实《办法》同落实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局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聚焦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和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部署,全面推动《办法》贯彻落实,激发干部职工主动改革、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发挥预算管理“指挥棒”作用。二要将贯彻落实《办法》同深化发展与财务领域各项改革结合起来。当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应急管理部也完成了组建,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现代财政制度、预算制度建设方向已经明晰,各内设机构、各局属单位要顺应各项改革要求,按照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衔接、定员定额和实物定额相结合的原则,尽快推动预算管理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政府采购改革、资产管理改革,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三要将贯彻落实《办法》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要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项目库滚动管理机制,健全内部的项目决策机制和项目评审机制;落实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要求,建立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长效防控机制,保障事业安全发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多维度预算执行分析体系,提前谋划年度任务,保证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快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进程,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确保3年目标如期实现。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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