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建起了中国第一批地震观测台站,银川地震台就是其中之一,银川地震台的建成,开创宁夏的地震工作。1978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隶属自治区科委领导。1997年宁夏地震局由副厅局级升格为正厅局级。
一、职能职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3、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4、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保障地震应急响应。
5、负责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6、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8、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9、承担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机关党委)
2、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3、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4、规划财务处
5、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6、纪检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宁夏地震台
2、宁夏回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三)地震监测中心站
1、银川地震监测中心站
2、中卫地震监测中心站
3、固原地震监测中心站
三、人员编制和结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性质,人员编制为167名。其中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为36名(含局领导),事业单位编制131名。截止2023年11月全局学历结构分布为:博士3人,硕士47人,大学本科99人,大专16人,职称结构为:正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31人,工程师56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下16人。
网站标识码:bm5329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宁ICP备14000318号
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244号 邮编:750001 电话:0951-5068206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5号
请在IE9以上内核浏览器中浏览此网站,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