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机构设置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24

主要职能

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地震计量和台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负责拟定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外事工作;负责地震应急响应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全区地震监测、预警、预报,地震计量和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宁夏地震台、地震中心站和一般站的行政管理,包括人员考评、经费协调、台站改造、环境保护、人员培养、绩效考核等。

3.负责组织全区震情监视跟踪、震情会商和重大异常落实。

4.负责组织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确定和地震趋势判定,组织指导震后趋势判定和现场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6.负责全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信息化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全区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负责地震监测站网和观测环境保护的管理。

8.负责地震计量管理。

9.负责管理水库、矿山、油田等地震监测站网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塌陷、爆破等地震动事件的监测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地震预测意见。

11.负责指导市县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安全、异常核实等工作。

12.承担有关的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拟定全区防震减灾科技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负责组织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15.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基础性工作,负责组织地震科研项目的申报、验收、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地震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地震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17.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和应急准备。

18.负责地震现场工作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和响应决策支持,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烈度评定等地震现场工作。

19.组织开展应急技术系统、装备、基础数据库建设,指导地震应急相关科技项目申报、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20.拟定本局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组织申请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组织管理防震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负责办理公务出国人员的护照与签证工作。

21.负责宁夏地震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地震预报意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网站标识码:bm532900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宁ICP备14000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