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监测预报处 时间:2019-05-05
各市、县(区)地震局,局属各部门、单位、台站: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宁震发〔2002〕54号),现决定近期开展2019年度全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申报奖励项目必须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并于2018年4月30日以前通过验收的项目,以宁夏地震系统单位和个人为主完成的,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均可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报奖项目时,应严格把关,推荐一等奖不得超过1项,二等奖不得超过2项。
二、上报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推荐一览表》(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由主要完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报监测预报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电子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推荐一览表》及《申报书》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涉密项目须专人送达监测预报处,不经邮箱发送。附件请从宁夏地震局网站公告栏下载。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三、工作程序
(一)形式审查
我局监测预报处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成果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工作。
(二)公示
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成果主要基本信息,将在宁夏地震局门户网站公示10天。存在异议的项目成果,材料退回推荐单位进行处理,规定时间内异议处理完毕的可以继续参加本年度评奖,未处理完毕的不再参加评奖。
(三)专家评议
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每个项目确定一名主审人,另请三名委员详细审阅,主审人须写出书面意见,审核结果供会议评审参考。
(四)会议评审
我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评审标准》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报局党组审定后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涛 邮箱:wangxt1019@163.com
联系电话:0951-5068219
附件:
宁夏地震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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